打印?吉安水上游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準備啟動吉安市中心城區(qū)贛江兩岸夜景亮化提升項目(一期)設計服務招標工作,為保證本次招標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現(xiàn)向潛在設計服務單位進行公開征選。
一、項目名稱:吉安市中心城區(qū)贛江兩岸夜景亮化提升項目(一期)設計服務。
二、項目投資總額:約980萬元。
三、設計服務費收費標準:按國家發(fā)展計劃委員會、建設部發(fā)布的《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》(2002年修訂版)計價格【2002】10號文件。
四、選取方式: 符合條件且報名參加本項目的公司將在網(wǎng)上中介超市中以邀請直選+競價的方式進行選取,按設計服務費收費標準的5-7折競價。
五、合同金額:合同最終金額以中標價為準。
六、服務需求:根據(jù)甲方要求完成贛江兩岸亮化提升項目方案設計、施工圖設計、設計預算清單編制,配合甲方招標、采購、定樣等工作,并協(xié)助甲方完成相關技術交底工作;
七、設計資質(zhì)(資格)要求:
(一)具備照明工程設計專項乙級。
(二)為江西省網(wǎng)上中介服務超市入駐機構(gòu)。
(三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1.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,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招投標活動。
2.通過“信用中國”或“江西省網(wǎng)上中介服務超市”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,被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(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),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招投標活動。
八、征選審核辦法:
(一)審核方法:資格審核制。征選人組織相關人員,組成評審委員會,對已報名的設計服務單位進行審核,評審通過的設計服務單位即為入圍設計服務單位。征選人有權(quán)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入圍的設計服務單位進行辦公場地實地考察,考察未通過的,取消其入選資格。
(二)審核程序:評委會按照“客觀公正,實事求是”的原則,對報名的設計服務單位進行資格評審,評審委員會成員獨立評審。
?(三)審核內(nèi)容:對報名的設計服務單位進行資格評審,必須全部滿足上述資格條件,否則作無效響應處理。評審通過的設計服務單位將邀請進入下一階段的投標工作。
九、征選相關事宜:
(1)征選方式:公開征選、現(xiàn)場報名;
(2)征選數(shù)量:符合資格要求的設計服務單位,均可參加,不設上限;
(3)報名地點:吉安市吉州區(qū)北京路18號城控大廈11樓。
十、報名截止時間:2024年6月28日10時止。
十一、聯(lián)系方式:龔先生13807081661/劉先生18205916860
吉安水上游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
2024年6月25日